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面向全省公开选拔机关及直属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
1、部机关职位3个
人才办专职副主任(正处长级)
企事业干部处副处长
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2、直属单位职位2个
党建办(所)理论指导处处长
党建办(所)学会工作处处长
(二)选拔范围
见《2010年湖北省委组织部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资格。其中,选拔担任部机关处长的,应是现任正处级职务;选拔担任部直属单位处长的,应是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任副处级职务)。选拔担任部机关副处长的,应是现任副处级职务。
2、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选拔担任处长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副处长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者,不予报名。
具体资格和条件见《2010年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三、选拔方法和步骤
2010年底前组织实施公开选工作。具体方法和步骤为:
1、 发函公布。
2、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专院校按职位推荐1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
3、 组织考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的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
4、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 组织考察。
6、 决定任用。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是省委组织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请各地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情况。在公开选拔过程中,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对省委组织部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共同维护公开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联系电话:87232526,87232802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
职位 选拔范围 具体条件
人才办专职副主任 高等院校等 具有2年以上党建和组织人事处工作经历、文字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党建办理论指导处长 不含高等院校
党建办学会工作处长 不含高等院校
企事业干部处副处长 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 具有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和组织协调能力。
基层组织建设办副主任 高等院校等 熟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组织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