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保卫处再次抓获一名盗车贼
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2月2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学院保卫处根据这一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及周边治安形势,组织保安人员开展了打击偷盗自行车专项行动,并取得初步成效。
2007年4月9日下午,嫌疑人盛某(男,28岁,无业)以到北院找人要工钱为名进入 校园,由于形迹可疑,保安人员立即对其行踪进行了严密监视。盛某先后到教研楼、实验楼伺机行窃自行车和摩托车未能得逞,又走到警体馆大门前,看到一辆新自行车,立即行窃并得手,骑车溜走,保安人员立即予以抓捕。
为贯彻通告精神,避免偷盗自行车案件发生,学院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防范教育,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配合职能部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一、凡新买自行车一律到南北两院大门口保安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码牌,凭牌出入;
二、希望师生员工的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南院目前正在筹建非机车停车场;北院生活区一律停放在非机动车棚,办公区一律停放到教研楼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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