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学院在北校区教研楼3楼会议室召开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学院院长、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刘茂林教授主持会议,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12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2名未授学位学生、2018年6月和12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进行了汇报,经过参会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授予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1041名同学学士学位,同意补授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2名同学学士学位,同意授予2018年6月和12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35名同学学士学位。
投票结束后,刘茂林教授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学位授予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授予学位是学生在校接受教育的最后一个环节,系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办要按照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严格审核,确保学士学位授予的严肃性。二是学生管理部门和各系要系统学习学院相关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性监管,督促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业。帮助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业是学生工作处和各系的重要职责,相关部门要加强学生修业管理系列制度的学习,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学生日常学习的管理。三是要充分发挥学位委员会在学院教学重大事项决策上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建设。院学位委员会要提前介入学院教学重大事项决策,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合力,保证学院教学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